浙江回应挖矿差别电价政策:系配套处罚政策,仍不允许挖矿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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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2-23 22:0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MinerBBS,2 月 23 日,据《华夏时报》报道,针对近期发布的虚拟货币「挖矿」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,浙江政务服务中心向《华夏时报》记者解释称,经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实,虚拟货币「挖矿」活动仍是不允许的,该文件是配套的处罚政策,是被查处单位需要补交违法行为期间的加价电费,是电网企业执行的。「该政策并不意味着高电费下『挖矿』就合法了,而是在被发现后,此前挖矿的电费要根据差别电价政策计算并加以取缔。」 律动此前报道,浙江省发改委于 2 月 14 日发布《关于虚拟货币「挖矿」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据通知内容显示,为整治虚拟货币「挖矿」活动,深入推进节能减排,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浙江省内虚拟货币「挖矿」用电将实行差别电价,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 0.50 元。 [原文链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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